9月12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《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专项方案》)的通知。
“双碳”目标引领下,新能源快速发展,系统调峰、电力保供压力不断增大,作为重要的灵活性调节资源,新型储能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客观需要。新的形势下,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,亟需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应用拓展、创新融合及市场机制等方面举措要求。为此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编制形成《专项方案》。
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:“十四五”以来,新型储能快速发展,截至2024年底,全国新型储能装机7376万千瓦。在考虑与“十五五”能源规划有效衔接的前提下,统筹新能源消纳、电力保供需求和各类调节性资源规划建设情况,研究提出2025-2027年新型储能发展目标,预计三年内全国新增装机容量超过1亿千瓦,2027年底达到1.8亿千瓦以上,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。同时,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及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,培育一批试点应用项目,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,有力支撑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《专项方案》积极回应新型储能行业关切,提出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五方面举措。一是促进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拓展,主要包括推进电源侧储能应用、拓展电网侧储能应用、创新多场景应用模式等。二是推动新型储能利用水平提升,主要包括推动新型储能调控方式创新、合理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、提高新型储能调度适应能力等。三是引领新型储能创新融合,主要包括大力推动技术创新、组织实施储能产业创新工程、推广试点项目应用等。四是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,主要包括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、加强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、持续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等。五是加快新型储能市场机制完善,主要包括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、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、加快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设等。
原文如下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,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,有关中央企业:
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《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。现予印发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国 家 能 源 局
2025年8月27日